[公安局]查处首例“车窗抛物”违法行为
2022-04-28 10:46:51          作者:刘向阳         

我市查处首例“车窗抛物”违法行为。

中国湘乡网4月28日讯(通讯员:刘向阳)近日,我市查处首例“车窗抛物”违法行为。

4月26日15时35分许,易某驾驶湘CXXXXX号小型轿车,途经南津路时存在向车窗外抛撒物品的违法行为,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通过电子监控固定证据,进行现场查处。民警依法对易某罚款100元,并进行批评教育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62条第5项规定:驾驶机动车不得向道路上抛撒物品。“车窗抛物”既影响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,还存在安全隐患。湘乡交警提醒广大市民,请自觉摒弃各种交通陋习,遵守交通法律法规,共同营造安全、畅通、文明、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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